乐清市国土资源局是于1987年成立,并于2002年由原市土地管理局、地矿局合并组建成立的机构,为市政府工作部门,主要承担全市土地、矿产等自然资源的规划、管理、保护、合理利用等职能。市国土资源局内设8个职能科室:局纪委、办公室、政治工作科、规划用地管理科、行政审批科、地籍管理科、地质环境科、法规监察科。

   自然资源对于人类社会具有永恒的重要价值,是兴邦安民的重要条件,是国计民生的根本依托,是国家安全的战略保障,是人类社会可持续生存与发展的基础。落实保护和合理利用国土资源基本国策的工作是一项关系到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全局的事业,是一项关系千家万户切身利益和千秋万代根本利益的大事,是一项艰难复杂的工作,是一项具有内在联系,需要协调有关部门、动员全社会力量来承担的系统工程。我们必须依法长期坚持十分珍惜,合理利用,切实保护耕地的基本国策;必须依照法律和规划实行严格的用途管制制度;必须实行国家对土地矿产统一管理;必须把耕地保护确定为土地管理的首要政策目标;必须推进国土资源利用与管理方式的根本转变。

  面对十一五起步之年,乐清市国土资源局将以依法管好国土资源,促进全市经济建设、社会稳定和可持续发展为宗旨,认真落实市委、市政府提出的战略目标,在保护好耕地资源的同时,积极为地方经济发展提供用地保障和优惠政策,做好服务工作,同时,进一步深化土地、矿产使用制度改革,努力盘活存量建设用地,加大土地执法力度,做到严格执法、依法行政,充分展示新时期国土卫士新形象,开创国土资源管理工作新局面。

乐清市国土资源局党委书记、局长   麻晓敏

二○○六年二月六日